深化取水許可“放管服” 改革
三峽日報訊(記者萬龍云、通訊員王傳奇)記者昨日從市水利和湖泊局獲悉,宜都化工園集中供水系統建設項目取水許可申請行政許可決定獲省水利廳通過。這是湖北首個省級審批權限內采取告知承諾審批的取水項目,為取水項目方縮短審批時間70多天,節(jié)約費用20多萬元。
宜都化工園集中供水系統建設項目一期工程負責人吳純龍介紹,供水項目主要為入駐宜都化工園的項目提供生產用水,取用長江干流地表水,申請年取水量2573萬立方米。根據取水量大小,該項目取水許可審批權限在省水利廳,按照常規(guī)行政許可審批程序,項目業(yè)主需要先行編制水資源論證報告書后報省水利廳組織技術審查,審查通過后取得取水許可批復。
宜都市水利和湖泊局局長張祥艷介紹,在省級辦理取水許可審批,辦理時限預計在三個月以上;編制水資源論證報告費用預計20萬元以上。2022年4月起,宜都成為全省取水許可區(qū)域評估試點,隨后,組織編制《宜都市水資源論證區(qū)域評估報告》并通過省水利廳審查和批復,并同步推行取水許可告知承諾審批制。推行取水許可告知承諾審批制后,變“單個項目評”為“區(qū)域整體評”,這樣取水企業(yè)就省去了“編制水資源論證報告”的環(huán)節(jié)。
1月23日,宜都化工園集中供水系統建設項目方向省水利廳提交申請,2月7日獲得了省水利廳的批復,僅用時16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