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
市安委會、市消安委
近日發(fā)布通知
事關電動自行車!
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五個嚴禁”
為預防電動自行車火災,保障人民生命財產(chǎn)安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guī),就加強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明確“五個嚴禁”:
物業(yè)服務企業(yè)、主管單位和村(居)民委員會,發(fā)現(xiàn)違反“五個嚴禁”的,應當及時勸阻和制止,勸阻和制止無效的,要立即報告當?shù)毓才沙鏊蛳谰仍畽C構依法處理。
物業(yè)服務企業(yè)、人員密集場所等單位未盡到消防安全管理責任,造成火災隱患經(jīng)消防救援機構通知后不及時采取措施的,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七項,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
違反以上“五個嚴禁”引起火災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輕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消防安全
事關大家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
不能有任何的僥幸心理
請大家轉發(fā)提醒身邊的朋友
對消防隱患說“不”!